以案说法|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法院会怎么判?

2024年11月06日16:4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被追责……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了理赔,随后向车辆驾驶人进行追偿。法院会支持吗?

据了解,2023年7月,李某无证驾驶车牌号为豫L3XXX的小型客车,沿某路由北向南行驶时未注意安全,与沿某路由南向北王某驾驶车牌号为豫L8XXX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此事故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2023年10月,王某的保险公司已对王某的小型客车赔付完毕共计12660元,并取得代替王某对李某起诉的权利和相应管辖权。现该保险公司将李某诉至源汇区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源汇区法院认为,在王某与李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被告李某系无证驾驶,对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王某的车辆在原告处投保有车损险,原告对受损车辆定损支付维修费12660元后,依法取得对被告李某的追偿权,原告诉请被告赔偿损失12660元,本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某保险公司理赔款12660元。

法官提醒:无证驾驶、酒驾、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其依法享有追偿权。违法驾驶人仍是事故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切勿因车辆投了保险就麻痹大意、违规驾驶。安全驾驶大于天,守护生命重如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持“证”上路,安全驾驶。(贾雅贞)

编辑:林辉  审核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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