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偷”网友装备换现金?得真金也换“真刑”

2024年11月12日15:1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在网络游戏的虚拟世界里,装备不仅是角色的装饰,更是玩家间角逐胜负的关键利器。一些稀有的装备更是凝聚了无数玩家的心血和金钱,堪称游戏世界的“奢侈品”。这天,玩家张某却突然发现,他的极品装备竟然离奇消失了……

案情回顾

被告人侯某和张某因游戏结识,侯某平时会租用张某的网络游戏账号玩游戏。然而,2023年5月,由于财务压力,侯某动了歪心思。他偷偷摸索,试出张某账号的二级密码,解锁了张某的两套珍稀装备,将其中一套卖到线上,获利6000余元人民币,另一套则卖给了线下玩家,获利1000元人民币。

案发后,侯某退赔了张某的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侯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侯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说法

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游戏账号、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害时,和普通财物遭到侵害一样,受到法律保护。游戏装备应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切不可自认为游戏世界里眼看不到、手摸不着,就心怀侥幸贪图不义之财,终将面临法律制裁。

同时,市民一定要加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尽量不要随便填写,对于游戏账号、银行卡、电子邮箱、微信等不同账户,尽量不要设置相同的密码,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少豪)

编辑:林辉  审核 :刘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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