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你们学校食堂采购的食材在哪里存放?后厨卫生管理制度、消杀记录都有哪些?”“集中用餐制度落实情况怎么样?食材采购、报销程序是否规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近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联偃师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前往偃师区伊洛中学进行校园食品安全督导,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监督过程中,检察干警深入学校食堂,对食品食材采购、贮存、加工、供餐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堂经费列支、营养计划资金结算、日常经费报销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同时,还通过实地查看、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了解了食堂的卫生状况、操作流程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要求学校食堂进行整改。校方表示:“检察院的这次监督检查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强有力的监督,也让我们进一步感受到了检察院关注公益、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强决心与不懈努力”。
下一步,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的联动,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让广大师生“吃得安心、吃得放心”。(毕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