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司法局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2024年11月17日15:37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感谢你们帮我解开了和继子之间多年的心结,让我老有所依了!”,张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表达感激之情。2024年4月中旬的一天,家住巩义市某路的张某来到魏都区某司法所寻求帮助:自己年纪大了,也没有固定收入,希望通过调解,说服继子董某给付赡养费,解决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

调解员了解到,家住巩义的张某与董某父亲在董某六岁时再婚,婚后未再生育,倾力养育董某,将其送入高校。毕业后董某落户许昌,成家立业,收入稳定。后来张某与董某父亲离婚,董某父亲来许昌和董某一起居住,张某一人在巩义独自生活。因没有经济来源,且接受不了母子亲情断绝,张某找到辖区调委会,要求董某给付赡养费,解决自己今后的养老问题。

另一方面,调解员先后向董某单位和董某了解相关情况。董某为人老实,工作勤恳,他认同继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愿意为继母养老,只是继母离婚后无法独自生活,多次到家和单位闹,对自己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也不接受沟通,矛盾就闹到了现在。

掌握情况后,调解员把双方约到一起进行调解,一见面,张某就不断指责董某,情绪激动。调解员见状,便先把董某安排到另外一个房间,分别单独开导两人。张某表示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把自己拒之门外,她无法接受。在调解员耐心聆听和开导下,张某情绪稳定下来,愿意继续调解。董某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生父和继母一见面就会爆发激烈争吵,无法一起赡养,自己只能尽力在经济上对继母补偿。继母对此表示接受,但对补偿的金额不同意。调解员又为董某诠释法律方面抚养关系、赡养义务等内容。调解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调解方式成功维护了两人的母子之情,两人成功达成了赡养费等内容的和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是一个家庭内部问题得到了解决,更是社会伦理、法律规范与个人道德责任相互交织、相互支撑的美好例证。它提醒我们,家庭的和谐与幸福,应该建立在相互理解、尊重和责任的基础之上。(屈晓 )

编辑:林辉  审核 :刘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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