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针对工伤争议案件面临耗时长、程序多、成本高等难题,许昌市人社局积极探索“工伤速裁”工作法,将工伤待遇赔偿案件的办案时间从以往的60天压缩至30天以内,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和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明显降低。
一是流程重塑,做到快收快立。开通绿色通道,减少立案审批时限,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当天联系用人单位,指导当事人及时充分举证,缩短举证期限。对于前来问询的工伤职工,以“材料清单”的模式一次性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应提交的材料。对跨区域工伤案件,及时联系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处理,避免群众办事来回跑、多次跑。积极联系总工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为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工伤职工进行法律援助,实行工伤案件“应援尽援”。
二是调解先行,实现快调快结。坚持调解优先,推行“一案四调”,在案前、庭前、庭中、裁前全程开展调解。对愿意调解的工伤争议案件,当天转入仲裁院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即时组织案前调解,充分了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对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促成当事人双方通过调解化解争议,对调解成功的现场制作调解书。加强与工会法院的沟通,创新调裁审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化解优势。
三是要素办案,保障快裁快结。针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运用“要素式”办案模式,制定《工伤保险待遇要素表》,庭前指导争议双方明确鉴定等级、停工留薪期等要素。庭审时指定专人对需要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进行审查,引导当事人针对争议事项展开辩述、进行举证,大大缩减答辩和举证期限。“要素式”办案模式使整个庭审重点突出、有序推进,可以同时段批量性完成庭审。
下一步,许昌市人社局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仲裁院与工会法院的“调裁审”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许昌特色“工伤速裁”工作法,缩短办案周期,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周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