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宁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庭审

2024年11月18日18:0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11月14日,在洛阳市洛宁县陈吴乡党群服务中心广场,随着嘭的一声法槌的响起,由洛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杜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正式拉开了公开庭审的序幕,现场干群上百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某为了赚取网上兼职费用,2022年以来,从上线处获取大量手机号,冒充快递员添加为好友,并拉进群,将群提供给师某某(已判刑)利用,从中共获取8000元左右好处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通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杜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认罪认罚。最后,法庭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了判决。

旁听群众老张说:“这次在家门口观看庭审,感触很深,真没想到网上兼职也可能会犯罪,以后我可不敢把自己的微信随便给别人,不要想着一些歪门邪道去挣钱,免得触犯法律。庭审中的被告人以身试法,教训深刻啊。”

办案检察官温馨提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轻则时常遭遇电话骚扰,重则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对象。大家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要将含有个人信息的票据、物品丢弃,不随意在社交平台上提供或者公开个人相关信息,同时也不能非法获取、提供、出售他人信息。(雷志帆/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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