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相恋一年方知恋人女扮男装

2024年11月20日17:1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靠着酷似男性的外表,女扮男装与另一女子“谈恋爱”,多次诈骗钱财并屡屡得手……11月7日,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刘某与小含相识于2021年6月。二人初见时,刘某穿戴男性服饰,留男式寸头发型,与他人称兄道弟,和小含聊天时也以男性自称,小含从未怀疑过刘某的性别。二人互留微信后一直保持联系,期间刘某自称其家境殷实,父母收入不菲,自己开公司当老板,将自己包装成一位“精英人士”。2022年3月,二人相互确认为“男女恋爱”关系,可之后,刘某家庭“连遭变故”:父亲承包的工程发生事故、父亲病倒、自己公司需要补税、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编造出自己不堪重负跳河等理由博取小含的同情,先后骗取小含近9万元钱款。

2023年3月,刘某谎称因打架被抓,便再也联系不上,小含这才起了疑心,多方查找到刘某的身份证信息,竟发现刘某是一名女性,意识到被骗的小含立即报警。

2024年9月20日,该案移送至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刘某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小含损失共计92000元。检察机关认为,刘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冒充男性身份与小含谈恋爱骗取钱款,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2024年11月7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宋二歌)

编辑:林辉  审核 :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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