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襄城:案件回访机制给自由裁量权加把锁

2024年12月02日11:2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砍树的时候,我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被抓之后心里特别害怕,感觉这辈子完了。崔检察官仔细了解了我的生活状况和砍树的原因,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法律,给我很大触动。不起诉决定给了我重新来过的机会……”近日,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滥伐林木案当事人小张进行回访时,他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据了解,开展不捕、不诉和捕后判缓刑“三类案件”回访督查工作,是该院今年以来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建立的联动机制。回访主要围绕办案检察官是否进行了释法说理、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当事人是否满意、对检察办案是否有意见建议等问题开展,为检察办案环节自由裁量权加把锁,为违法办案的私欲戴上“紧箍咒”。

“以前忙于办案,群众满意不满意、有没有意见,很少再回头去了解。通过案件回访的结果反馈,让我们看到了群众对相关工作的客观评价。我们要积极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才能把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工作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检察官崔红耀表示。

此外,该院政治部和案管部门将回访中的负面评价和满意评价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时跟踪问效。

为保证回访督查工作效果,该院探索建立了《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诉和捕后判缓刑案件回访督查机制》,明确了回访对象、案件类型、回访内容及回访工作流程。每周,刑检部门把“三类案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采用电话、短信和上门家访等形式开展回访,制作《案件回访记录表》,下发各办案部门进行整改,并制定《回访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定期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

目前,案件回访督查机制已成为该院的一项日常工作。(宁东进 崔红星)

编辑:赵地  审核 :董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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