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村内坑塘集中治理后却未安装护栏,虽然问题表现在村级党组织,但责任在乡党委,经组务会研判,由驻乡党委巡察组向乡党委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在全乡范围内排查整改。”近日,鹿邑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郑家集乡党委及其所属村级党组织开展乡村一体巡察中,通过村级发现问题,倒查乡党委责任,解决了10个村小组6处坑塘护栏安装问题。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坚持巡察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巡察利剑作用”反馈意见,破解对村巡察中乡村联动不紧密、问题责任认定不精准、整改成效不突出等问题,鹿邑县在乡村一体巡察中,注重“巡村看乡”、以下看上找准责任,以上带下强化整改,提升巡察质效。
在具体实践中,鹿邑县委采取“大组+小组”模式,即组建一个巡察乡(镇)党委的大组,内设若干巡察村级党组织的小组,巡村的小组重点聚焦群众身边急难愁盼查找、研判问题,对于问题表现在村级党组织但责任在乡(镇)党委的,及时向大组反馈,由大组再次分析研判敲定责任主体,属于乡党委责任且短期可以整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由大组向乡(镇)党委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巡察结束后反馈乡(镇)党委整改。
针对省委巡视“进一步推动成果综合运用”要求,鹿邑县委对于巡视巡察发现的一般性行业领域问题,以巡察建议书形式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议和办理时限要求;对于典型的县级层面共性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牵头单位提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交办单”“共性问题交办单”,相关部门对牵头整改事项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系统性顽瘴痼疾。
据悉,省委巡视反馈以来,鹿邑县通过“巡村看乡”推动乡(镇)党委整改问题53个,向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3份,形成专题报告4个,共整治不规范合同520余份,查处乡村振兴领域案件5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61人,厘清了陈年旧账,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薛小磊 王帅 李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