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2月2日,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员走进南河学区中心小学开展了“宪法宣传暨送法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法治宣讲员许艳芳就“国家宪法日”设立的背景、意义、目的及宪法主要内容进行讲解,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述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预防性侵害等法律小知识,给在校学生送上“自护宝典”。宣讲后,为同学们发放《小学生普法宣传手册》、《法律进学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宣传手册中新颖的漫画激起了小朋友们对法律的兴趣,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
通过此次“宪法宣传暨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了未成年人对宪法的认知,增强了未成年人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下一步,嵩县检察将继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让法治精神陪伴青少年茁壮成长。(郭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