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警示:朋友圈售卖香烟非法,严重的可能获罪!

2024年12月12日13:19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由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近日尘埃落定。杨某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0元的量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2022年6月,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在侦办辖区内一起非法经营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证的情况下,通过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售卖香烟的广告,且加价销售,从中获利。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遂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调查,杨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销售数额高达12万余元,非法获利20000余元。2023年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王庆坨派出所民警抓获。至此,案件告破。

犯罪事实确认后,杨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考虑到杨某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的情形,最终向法院提出了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0元的量刑建议。

据悉,杨某的20000元违法所得已经由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没收,并已依法上缴国库。(李洁赟)

编辑:林辉  审核 :范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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