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连日来,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积极响应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优化政府采购合同首付款支付方式,特别是不断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等方式,持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此外,召陵区财政局还鼓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30%以上的预付款,这一措施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合同支付方式,为召陵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展现了召陵区财政局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为和坚定决心。(吴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