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建设工程合同引发的纠纷,经过法官不懈努力,成功将剩余的615万工程尾款顺利调解,矛盾及时解决,双方不再因诉讼影响经营,纷纷为法院维护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点赞。
原告焦作某有限公司与被告焦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在同一项目建设中所属合作关系。被告将承建的某高铁站前部分工程分包给原告,工程结束后原被告双方确认工程款合计18191282元,被告已支付11882500元,双方协商确认剩余款项为615万,被告迟迟未给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程祥焱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工程款数额巨大,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且了解到双方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参加调解,程祥焱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本着合作双赢、互惠互让的合作初心去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多次的耐心劝说,原被告同意了调解意见。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双方协商,被告于2025年2月28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00万元;2025年3月至6月每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00万元;2025年7月20日前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5万元。
至此,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顺利化解。(程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