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法讲堂丨劳务合同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何区分?

2025年01月16日12:3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原告张某为被告某公司项目做步梯工程,该公司为张某出具了《工程量确认单》,后被告未足额支付原告工程款,原告以劳务合同纠纷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经本院查明,本案系某公司将涉案工程分包给原告,剩余工程款142875元未予支付,原告作为个人,不具备施工资质,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分包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做出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142875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

劳务合同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何区分?

实践中,很多人搞不明白在工地上形成劳务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其实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一、合同标的不同。劳务合同的标的是劳务行为,即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提供的劳务相对单一;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提供的劳务复杂且劳务标的多为集体性的,公共性的设施。

二、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较为宽泛,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合同主体;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则有严格限制,一般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承包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合同履行方式不同。劳务合同通常是一次性或短期的劳务提供,劳务人员按照约定完成劳务任务即可;建设工程合同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多个阶段和环节,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四、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合同主要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一般规定;建设工程合同除适用合同相关规定外,还受到《建筑法》等专门法律法规的调整。(张慧芳)


编辑:林辉  审核 :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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