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被告人魏某因妨害药品管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6万元;同时被判处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23年6月,魏某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购进中药饮片、提取物、包装材料、生产工具等,自行配比药方,以打粉、熬制、搓丸等方式,生产药品并进行简单包装,贴上标签对外销售。魏某生产销售的“强腰键肾胶囊”经检测,含有化学药品成分“西地那非”。老城区检察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提起公诉。
老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魏某的行为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上,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该院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药品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老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活动,聚焦药品安全领域,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王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