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巧用诉前“保全+调解” 刚柔并济化解涉企纠纷

2025年02月17日15:32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镇平法院积极采用“以保促调”的方式,将“诉前保全”的刚性与“诉前调解”的柔性相结合,以法院强制手段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调解,成功将一起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有力促进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据了解,申请人南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省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签订了《断桥门窗制作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作为承包方为被申请人提供断桥门窗制作安装服务。合同中明确了工程价款计算方式、承包方式、三标准及要求、工期要求、合同工程款支付等相关条款。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应的工程义务,但被申请人拖欠款项,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均未给付。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申请人在向南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于2025年1月8日向镇平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29万余元的财产,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申请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当天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局执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

被申请人发现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明未还款原因并表明了调解的意愿,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企业,冻结企业账户会影响其正常运营,于是本着减小损失,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双方存在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为切入点,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其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最终说服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向该院提交解保申请书不久后,被申请人也及时履行了义务,本案从保全到调解再到履行,无缝衔接、快速办理,实现了“以保促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镇平法院将继续坚持源头治理,前移端口,致力于扩大纠纷源头化解“出口”,缩小执行立案“进口”。坚持以保促调,保调一体化,畅通完善“立审执”内部流转机制,以最快速度兑现包括企业在内的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梁心玉)

编辑:林辉  审核 :孙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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