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我们建立了‘四方联审’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部门全程参与、县委巡察办、相关巡察组统筹督促,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整改资料进行四方联审,综合研判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监督,督促问题改深改实。”近日,鹿邑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为提升巡察整改质量,鹿邑县委巡察办构建包括一张问题清单、四方联审机制、多项监督举措的“1+4+N”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县委巡察办对照巡察整改问题,列出反馈问题清单,明确被巡察党委(党组)存在的问题、整改任务和整改事项,做好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集中整改。
对照阶段性整改任务,县委巡察办建立巡察整改“提醒”制度,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安排重点任务,研究具体措施,核实整改情况,把好监督关口,做到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县委巡察办及时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针对每轮整改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集中督促销号,对督查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常委会会议,督促整改落实。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处级领导全程跟进督导,及时掌握巡察整改情况,形成从反馈到整改的监督闭环。
着眼以巡促治,县委巡察办及时梳理普遍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分类施策、分层督导,坚决防止“应付整改”“过关心态”“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过。同时,及时提炼固化整改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健全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巩固巡察监督成果。
“鹿邑将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发挥好联动监督优势,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地。”鹿邑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薛小磊 董书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