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期,一封满载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送到了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中当事人对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杨磊刚法官表达了由衷的赞扬,对他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办案、排除万难的精神提出表扬。
据了解,杨磊刚法官在处理张某、崔某与赵某的两起执行案件时,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困难,他并未选择轻易放弃,而是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干字当头”的精神。在案件初期,通过财产查控未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双方当事人对判决有较大争议,被执行人赵某的抵触情绪强烈。即便如此,杨法官并未因困难而退缩,他排除万难,坚持执行,依法对赵某采取了拘留措施,但仍然未能将案件款执行到位。杨磊刚法官并未因此而松懈,他坚信司法为民的信念,多次与赵某家人沟通,深入挖掘执行线索。在发现赵某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后,他积极引导赵某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身的权益。在赵某起诉徐某并进入执行阶段后,杨磊刚法官果断采取行动,冻结并扣划了徐某的工资银行账户,最终使张某、崔某的债权得以实现。
2025年2月,张某、崔某怀着感激之情,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对杨磊刚法官的公正执法、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表达了深深的敬意。这封感谢信不仅是对杨磊刚法官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召陵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的高度认可。
今后工作中,召陵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召陵实践贡献法院力量。(侯强/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