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美”

2025年03月03日23:4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中,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工作大局,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监督活动。

2024年5月,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某镇水库周边污水淤积,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

收到线索后,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邀请技术人员通过无人机录像、拍摄照片等方式协助调查、固定证据。

通过调查发现该水库西侧紧邻村庄存在两个污水堆积坑,面积约1700平方米,水体呈黑褐色、臭味弥漫,周边堆放生活、建筑垃圾,村民深受其害,怨声载道。

针对实际问题,伊川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立案,并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该区域的污染问题,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由于该污水坑承载着全村的污水排放,水量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届满后,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现场水质进行了取样。经检测,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总磷含量仍超出标准值,水质污染现象仍然存在,属地政府依旧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形。

2024年11月,伊川县人民检察院请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将该案移送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后,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属地政府积极主动与检察机关、法院进行沟通,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根据现场水污染状况,利用抽水机抽取污水,并出动铲车和挖机清理垃圾、建设“大三格”,在法院判决之前,属地政府全部整改完毕,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三农的重点任务,乡镇政府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检察机关针对农村人居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狠抓不放,在发现制发检察建议不能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后,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切实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张溢洋/文图)

编辑:林辉  审核 :王怡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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