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今年以来,潢川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在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开设“信易+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为守信主体提供免预约的绿色通道服务,在简化手续、容缺受理、缩短办理时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信易+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办理申请法律援助,在提供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前提下,即时审查、受理并指派律师。
据了解,朱某为潢川县春申办事处居民,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在某售楼中心担任销售员工作,担任销售员,入职时,公司对其进行培训,学习房屋沙盘、区位图、销售技巧、企业文化等。朱某于2023年6月19日晨会结束后,在售楼部因地面水滑摔伤,造成左膝关节髌骨半脱位半月板部位疝处撕裂前后交叉韧带损伤。朱某与公司沟通,公司以朱某并非本公司正式员工为由不愿意赔偿,朱某多处寻求帮助,一直无法得到解决。朱某于2024年6月28日前往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后经确认,该受援人诚信状况良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刻为其开启“信易+法援”免预约绿色通道,压减上报材料,即时审查,即时为其指派援助律师,快速解受援人的诉求问题。承办律师接案后,及时与朱某沟通,调查取证、准备案件材料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先对朱某与置业公司的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为认定工伤做准备。经承办律师的努力,仲裁裁决认定了朱某在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朱某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帮助非常满意,深切表达了感激之情。(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