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区检察院:增强防范意识 远离电信诈骗境

2025年03月17日17:08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中,“手机口”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因其隐蔽性强、操作简单,逐渐成为犯罪分子的“新宠”。“手机口”诈骗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等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从而隐藏真实位置,实施诈骗的一种犯罪手段。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利用一部手机与受害人通话,另一部手机通过网络电话软件与诈骗分子联系,将两部手机的话筒和扬声器同时打开,实现语音中转,从而隐藏诈骗分子的真实位置。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一些未成年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手机口”诈骗的“工具人”。此种电信诈骗的常见套路分为:冒充客服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网购平台客服,以商品质量问题、快递丢失、账户锁定等理由,声称要给受害人退款,诱导受害人通过“手机口”进行操作,从而骗取钱财。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涉嫌犯罪、洗钱等理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并通过“手机口”进行“资金清查”,从而骗取钱财。虚假贷款诈骗: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贷款信息,以“无抵押、低利息、放款快”为诱饵,诱导受害人通过“手机口”进行操作,从而骗取钱财。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部分涉案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不足,易受高薪引诱,随意轻信他人,从而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诈骗帮凶,为诈骗分子提供便利,导致自身涉嫌违法犯罪,被法律制裁。未成年人参与“手机口”诈骗,即使不知情,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不仅影响未成年人学业和身心健康,导致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的金钱观和就业观,而且会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面临刑事处罚,悔恨终身。

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此提醒广大未成年人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利。切勿因小失大,以身试法。如发现被骗或被诱导参与诈骗,应立即报警并告知家长和老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争取宽大处理。

“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手机口’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进校园等形式,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李雪莹)

编辑:林辉  审核 :范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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