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嵩县:“检察蓝”赋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

2025年03月19日16:0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嵩县人民法院、嵩县林业局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场景互动、部门协作,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联合普法:凝聚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

在湖滨公园广场,检察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条例》宣传彩页及案例手册,向群众普及古树名木的生态价值与法律保护要点,并结合典型案例,重点讲解《条例》中关于古树名木分级认定、养护责任、禁止性行为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强调古树名木作为“绿色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同时现场设置法律咨询台,针对群众提出的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共发放资料300余份,接待咨询50余人次。

实地宣教:古树群落中的沉浸式普法

在白河镇下寺村的千年古银杏树群,一行人在树下设置“古树保护法治课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地村民耐心解读《条例》中“属地管理+专业养护”的管护机制,明确村民作为古树生长环境直接接触者的监督义务。同时,检察干警结合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古树名木行政公益诉讼案”,向村民讲述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一树一策”保护方案的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守护千年绿脉,既是传承文明根脉的当代使命,更是福泽后世的千秋大业”,本次活动通过司法与行政联动,将《条例》从文本转化为群众可感知的行动指南,为古树名木保护注入法治动能。下一步,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司法护航、社会参与”的古树名木保护新格局,为每一株“绿色国宝”撑起法治绿荫。(马超)

编辑:林辉  审核 :范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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