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期,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开设《法条零距离》专栏。在这里,检察官将化身“法律翻译官”,用通俗的语言拆解晦涩法条,以真实案例注解生活难题,每期聚焦一条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以“案例故事+法条精讲+风险提示”的三维视角,穿透法律术语的迷雾,看清权益保护的路径,让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护航日常的“民生指南”。
案例故事
“就喝了几杯啤酒,离家也就两公里,能出什么事?”
2023年7月的一个深夜,伊川县某街道上,在饭店吃饭的王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从方向盘到“铁窗泪”,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法条精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解读:酒驾不仅是“扣分罚款”的交通违法,达到相应标准更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即使未造成事故,只要酒精含量达标,就构成犯罪!吊销驾照、刑罚记录、职业受限……这些代价远超一杯酒的价值。
风险提示|酒驾四大误区,您踩坑了吗?
误区一:“少量饮酒不影响驾驶”
科学证明,酒精含量≥20mg/100ml时,人体反应速度下降30%,判断力显著降低。一杯啤酒也可能让您成为“马路杀手”。
误区二:“深夜/短途/偏僻路段查不到”
交警查处已实现“全时段+全路段”覆盖,移动测酒仪等科技手段让违法无所遁形。
误区三:“隔夜酒不算酒驾”
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部分人饮酒12小时后仍可能超标。建议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
误区四:“酒后挪车危险不大”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一)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二)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但要注意,从喝完酒发动车辆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走在了违法的边缘。因为该行为依然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虽然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检察官提醒|安全三步走,远离酒驾陷阱
事前预防:聚餐前指定“清醒司机”,或提前预约代驾;
事中克制:用“以茶代酒”“果汁碰杯”化解劝酒压力;
事后补救:若已饮酒,请呼叫代驾或联系亲友接送。
维权指南:若发现他人酒驾,请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报,您的一次提醒可能挽救多个家庭。(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