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引发关注,展现了司法温度与人性化执法的双重力量。
深圳高三学生小楠(化名)自幼热爱化学,课余自费购置实验器材开展家庭化学小实验,并通过社交平台分享科学知识积累关注。然而,不法分子兰某某利用不知情的小楠,帮其从网络上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案发后,小楠被移送洛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老城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全面审查证据并开展社会调查:小楠在校表现良好,家庭经济困难,且正值高考冲刺关键期。综合考虑其自首、未成年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及特殊人生阶段,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避免跨省往返影响备考,办案团队专程赴深圳宣告决定,并联合当地检察机关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定期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及学业支持,助力其顺利回归正轨。
本案中,检察机关以"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为指引,既严守法律底线,又传递司法温情。跨省协作宣告、异地监督帮教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彰显了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与担当。小楠父亲感慨:"孩子犯了错,但法律给了他改过的机会,我们全家都会珍惜。"
法与情相融,严与爱并济。老城区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迷途少年点亮一盏法治明灯,也为社会治理注入更多人文关怀。(梅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