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邓州法院张村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金莉莎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据了解,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系某品牌酒类区域代理商。2016年至2019年期间,原告持续为被告供应酒品。后因原告代理区域调整,双方终止合作。但被告在后续经营中仍销售部分库存酒品,并拖欠货款2000元。加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矛盾,原告遂诉至邓州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金莉莎认真梳理案情,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案件事实比较清晰,且双方都有调解意愿,金莉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化解。在此过程中,金莉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告知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向原告说明被告因奖券兑换也有一定的损失,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和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1500元货款,双方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这种“小案精办”的司法理念,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