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法官,这笔钱我来替儿子还。他还年轻,可不能背上‘老赖’这样的坏名声呀!”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子债父还”的案件,父亲主动替儿子偿还了欠债,践行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也避免了对儿子的信誉产生不良的影响。
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王某同意每月偿还张某一部分欠款,只剩最后一期时,王某却采取“拖延战术”,先是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请求延期,后又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玩起了“失踪游戏”。张某申请立案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电话沟通,但被执行人均未主动履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在外地务工,具体地址不详,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了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前往王某的户籍地开展实地调查。在走访过程中,执行干警见到了王某父亲。得知自己儿子是失信被执行人后,王某父亲对儿子借钱不还的做法十分生气,立即主动提出代儿子履行债务,给失信儿子做个榜样。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王某父亲当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位公民的立身之本,是第二张“身份证”。王某父亲以自己的诚信和守约为社会作出了示范,希望所有的被执行人都能做到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莫让年迈的父母以“爱”之名为自己的失信背上沉甸甸的担子。 (黄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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