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夏至时节,行走在新郑的乡村田野,高标准农田里作物长势喜人,农村公路蜿蜒通达,民生项目建设如火如荼。这一幅幅生机勃勃的乡村图景,正是该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生动写照。
今年以来,新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以 “资金安全、项目高效、群众满意”为目标,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痛点难点,打出 "排查 - 整改 - 建制 - 提升" 组合拳,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位统筹部署 构建全链条整治体系
“乡村振兴资金是群众的‘保命钱’‘发展钱’,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整治使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新郑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淑娴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提出。新郑市成立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新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牵头单位为新郑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为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20余家单位为成员单位。制定了《新郑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整治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惠农惠民补贴、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乡镇财政资金使用三方面重点领域,跟踪资金流向,全流程查摆问题,形成 “时间表”“路线图”式的整治清单。
截至目前,全市共核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 163 个,涉及金额3.5 亿元,核查惠农惠民补贴27.81万人/次,涉及金额1.48亿元,发现各类问题91个,形成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为精准施策奠定坚实基础。
靶向施策攻坚 创新立体化整治举措
新郑市建立 "双交办双反馈" 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既向项目实施单位交办整改任务,又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监管责任,整改结果同时反馈至专班办公室和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如,因前期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够,85名辛店镇群众未申报自主增收奖补资金。专班在检查中发现该问题后,立即交办辛店镇政府尽快完善申报资料,协调财政部门筹集资金,督促农业农村局及时发放到位。目前,15.1万元资金已全部发放至群众社保卡中,群众利益得到保障。
健全长效机制 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针对排查中多次发现的项目实施、资产管护等领域问题,新郑市深刻认识到只有从源头建章立制,才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先后印发了《新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新郑市帮扶资产管护制度》《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保障效益发挥。
整治成效显著 绘就乡村振兴新图景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新郑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项目实施更加高效,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数据显示,全市91个排查发现问题已整改74个,整改完成率81.3%;追责问责2人,移交线索7条,建立和完善制度3项。通过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更加透明,群众参与度更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
“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端木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