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个月内受理84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2016年09月01日00:00

来源:济源网

  在我市就业、就读、居住的河南省其他省辖市居民和省外9地居民,可以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相关业务。近日,我市办理的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开始发放,相关人员可前往济水派出所户籍室领取。

  7月1日,我省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两个月受理84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不用请假、不用回老家,在所在城市便能换领、补办身份证了。”近日,在我市工作的郑州市民李先生,准备到济水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他说:“身份证异地办理的举措,极大方便了在济源工作的外地人。”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两个月内,我市受理84起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其中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72起,省外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12起。

  “我市办理的首批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已经开始发放,相关人员可以领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户籍管理大队民警说,我市办理的省外居民身份证会直接邮寄给本人。

  省内居民和省外9地居民可享受该政策

  根据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的外地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我市就业、就读、居住的省内其他省辖市、直管县(市)居民。

  省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在我市就业、就读、居住的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的居民。

  据民警介绍,外地人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必须回原籍。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不予受理。

  据了解,目前,我市开通受理此项业务的户籍室仅有济水派出所户籍室。

  符合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人员还要注意

  在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后3日内,户籍民警会通知原办证机关进行审核。若审核没有通过,户籍民警会及时告知审核没有通过的原因,并退回相关工本费。

  审核通过后,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自申请之日起40天内可到济水派出所户籍室领取证件。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到期换领证件的需缴纳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需缴纳40元。

  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可选择到较近的户籍室进行挂失申报。挂失申报必须由本人进行。

  在本次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启动的同时,我市公安机关还将开通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及失物招领服务。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