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夯实“两个责任”出实招

2017年06月05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今年以来,罗山县通过明责、传责、追责、强责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制度化明责。县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实施方案,县纪委制定“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双述双书”制度,单位党组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全县1000多名领导干部递交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责任。

  二是约谈式传责。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9乡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约谈,对28个县直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进行约谈;县纪委对照监督责任清单,对纪律审查工作落后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对2016年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不力和“零查处”的4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和17个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进行专项集体约谈,21个工作滞后单位开门见山地剖析以往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现场拿出整改“时间表”,提出整改措施,立下军令状,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三是刚性化追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注重结果运用,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层层传递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今年以来,因履行责任不力处理8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并进行了通报。

  四是巡察式强责。以政治巡察为中心,结合县情实际,先后研究制发了《罗山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规定(试行)》等23项制度,确保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跟踪问效,截至目前,已完成对2个乡镇及4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97条,第二轮巡察将于近期启动。(于尚兵)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