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投入广“开渠” 收益反哺引“活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南乐经验”系列报道之四

2017年08月15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废菜叶、瓜果皮等餐厨垃圾,运到这个小房子里,经过高温发酵,就能变身成了有机肥,既实现了循环利用,减少了垃圾的存量,同时垃圾又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真是一举两得!”南乐县寺庄乡岳村集保洁员每次谈起建在村头的“堆肥房”的用途都津津乐道。

  建设堆肥房,让垃圾产生资源化的收益,是南乐县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破解“资金难题”做出的有益尝试。

  “钱从哪里来”?面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这一系统工程和经济欠发达、农村人口多、地方财力不足等县情实际,南乐县坚持多元化投入、资源化收益,走社会效益反哺的路子,有效破解了资金难题,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资金打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资金,先后与河南省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资金,去年以来已累计争取中央专项建设资金3.45亿元;充分整合相关涉农资金3800余万元。同时还引导社会融资,积极投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对资金的有效整合,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县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投资2500余万元,全面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

  分级负担。在城乡环卫一体化试运行期间,以县级财政兜底为主,乡镇财政配套为辅,各承担70%和30%,保证正常运营。同时,县、乡两级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奖补,有效推动了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开展。

  资源化收益。一方面通过建设阳光堆肥房,引导农户将人畜粪便、秸秆树叶等可腐烂垃圾实施阳光堆肥,统一销售到专业合作社或者公司;另一方面利用省农发行1.05亿元专项基金,启动了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以垃圾为原料,设计日处理垃圾1500吨,覆盖台前、范县、清丰等周边县区,年可发电量2.1亿千瓦时,年可供热量104万GJ。通过垃圾资源化,逐步实现由县、乡财政分担向以垃圾资源化收益为主的平滑过渡。

  社会效益反哺。该县通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企业供电,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招商引资,增加的税收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通过企业务工人员拉动消费,增加县财政收入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形成了郭庄灯笼小镇、睢庄休闲小镇、岳村集快乐老家、古村新貌中平邑等特色小镇,带动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并以增加的收入支持反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赵晓阳)


编辑: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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