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广,男,1979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局局长。从检十五年来,他以赤子之心,书写了对党忠诚;以严格执法,诠释了一心为民;以剑胆琴心,捍卫了法律公正;以无私无畏,铸造了清正廉洁。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曾被濮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县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被南乐县政法委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敬业担当打造名牌精品
王志广同志自2013年任民行局局长以来,凭着自己敢于担当,不怕吃亏,善打硬仗的工作精神,赢得了口碑,将一个“三流小科室”打造成了全市争第一、全省叫得响、全国有知名度的精装品牌。2013年以来他带领民行局一班人,踏实工作、勇于创新、敢于监督,连年在全市业务考评中名列第一。三年来,他办理民行案件406件,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二千万元,移交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线索30余人。他开展的“涉农行政检察”工作成绩显著,2015年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他办理的“信用社与张某虚假诉讼案”被推荐为全国民行精品案件。2014--2016年,他查办虚假诉讼28件,为群众挽损610万元,经验材料被高检、省检转发推广。2016年,他办理的南乐县503重大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督促、支持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受到了省院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报道和赞誉。
创新求实破解工作瓶颈
民行检察工作起步晚,相关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监督范围及手段不够完善,一直以来是困扰民行检察工作的瓶颈。他立足现状,积极探索,提出了在不突破法律规定、不突破职权范围、不突破现有机构设置的前提下,搭建载体平台,力求创新的系列措施。他刻苦钻研国家政策和法律业务,将民行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认真研究,反复审视,决定将民行监督格局从传统的“以抗诉为中心”,推向诉讼活动监督、执行监督、社会公益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一体的多元化监督上,破解了以往民行检察工作开展不力的瓶颈。
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他敢于碰硬,敢从社会热点、难点入手开展监督。2015年5月3日,南乐县境内发生重大环境污事件,即“503重大非法倾倒工业废酸污染环境案”,该案造成本地多处河道、农田被严重污染损害。发现该情况后,他通过多种渠道对该事件进行监督,先后督促环保、公安机关迅速对环境侵害人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线索建议反渎部门处理。截止目前,该案被涉案侵害人山东东染化工有限公司及潘习龙等15人,被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案查处,并分别被判处一至四年有期徒刑和罚金刑,对具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环保局执法大队赵某等3名监管人员,以环境监督失职罪立案查处,并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6年7月,在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他迅速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启动、协调工作,多次向省检察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联系法学专家进行理论研讨。在河南省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协调下,确定由河南唯一的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河南省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进行公益诉讼,最终于11月28日,正式对侵害人山东东染化工有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或承担环境治理费用1491万元。目前,该案已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河南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跨省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该案的成功启动,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多次大型会议上予以通报,省内各大媒体均在重要位置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
公正执法捍卫法律尊严
作为一名从事民行工作的检察官,王志广深知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面对疑难复杂、久拖难决和事关弱势群体生计等问题的案件,他总是想法设法克服种种困难,顶住案内案外压力,无私无畏,刚直不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严格执法办案护佑民生、维护正义。
2016年以来,他采取主动作为、重点排查、个案监督的方式,积极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虚假诉讼的定义和范围,总结式列举了虚假诉讼类型,细化了打击、防控虚假诉讼配合机制,建立了联系人制度。他围绕当地容易引发虚假诉讼案件的重点领域进行工作,主要对保险系统、银行系统的涉诉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主要对信用社系统起诉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重点排查。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协调对接、查防结合,通过与法院对接,对执行监督中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案件作为切入点进行摸排;与公安对接,对往年办理的信用社系统发生的违法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刑事案件中集中排查;与司法、法律服务机构对接,对当事人提出的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线索果断调查等,发现虚假诉讼线索。今年以来,他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1件,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均被采纳并再审,人民法院接受抗诉和再审建议改判标的差额142万元,移交职务犯罪及挪用资金、违法放贷款的刑事犯罪案件5人,3名责任人因违纪收到党政纪处理。2016年11月,他办理虚假诉讼的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院转发推广。
面对以后的工作,王志广同志信心百倍,踌躇满志,决心要继续以“工作第一”作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标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牢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忠诚守护法律公正,让人民群众在办理的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