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逃避执行 舞阳法院判处其拘役3个月

2017年08月29日00:00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8月24日,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

  据了解,2014年底,张某向姚某借款6万元,并约定一年到期后还款付息。到期后张某拒还借款,以打工为由,到外地躲避,姚某多次找到张某的妻子催要未果,随向该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姚某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向张某下发执行通知等手续,并明确告知其履行期限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张某接到通知后仍然不理不睬,并私下与他人签订协议,变卖法院查封的车辆(但双方未实际办理过户手续)。拿着卖车款8万元跑到外地继续躲避债务,视法律为儿戏,过着消遣自在的生活。

  随后,舞阳县法院将其逃避执行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张某迫于压力,到案后将借款及利息支付给姚某。

  该院对被告人张某被指控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认定检察机关对张某的指控罪名成立,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张某因失信和抗拒执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田明杰 蔡强)


编辑: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