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下“生鲜灯”让农产品回归“素颜”
我市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安阳融媒记者 李慧文/图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禁用有“美颜”作用的“生鲜灯”。为了减少“生鲜灯”误导消费者行为,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所谓的‘生鲜灯’就是农贸市场或者超市中挂在食物上方的照明灯,通过某种偏向食物的特殊颜色的灯光照射食物,就像给食物开了美颜,让肉类或者蔬菜格外新鲜。这种照明会给消费者对商品的判断带来一定误导。”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正式实施前,执法人员就对全市经营主体“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指导销售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拆除不规范的照明设备。全市27家农贸市场238家入场销售者主动拆除更换“生鲜灯”822盏;1696家商场超市、生鲜便利店主动拆除更换“生鲜灯”6038盏。
12月1日以来,执法人员深入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熟食店,对肉类、蔬菜、海鲜等区域的照明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销售生鲜农产品市场主体2562家,责令126家商户改正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并对18家商户给予警告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法律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制作发布小视频、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商场超市自查自纠等方式,全力禁止经营主体使用‘生鲜灯’行为,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本色’。”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