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响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自12月25日起,受区域逆温、湿度增大和风场辐合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我市污染物将持续积累,可能出现连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为积极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23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从12月24日12时起,我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
I级响应期间,我市会在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移动源等方面采取强制减排措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主城区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全市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城区内严禁树叶、垃圾露天焚烧;我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煤区内严格实行“散煤”清零。
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将切实履行责任,做好政策宣传、帮扶监督指导工作;加强执法监管,重点核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应急处置。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外出时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督导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生活、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为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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