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诉中调解化开“心结” 督促履行案结事了

2024年07月26日11:24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老张,你看小张把钱拿来了,你点点。”西坪法庭干警将78000元现金交到老张手里,老张一脸欣喜地接过。近日,西峡法院西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跟踪关注,督促当事人按期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圆满结局。

据了解,老张和小张本是叔侄,2023年两人合伙承包了一处室内墙体粉刷的项目。在二人工作时,因某处墙体需要修补,老张站在人字梯上要求小张将自己拉过去,在拉动过程中老张不慎摔落,小张赶忙将老张送进医院。经诊断,老张左侧股骨骨折。为此老张要求小张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协商一致,老张将小张诉至西峡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了基本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发现双方对事故发生并无异议,只是在责任承担上,老张认为小张应负全责,而小张觉得虽然自己有责任,但老张没有做安全保障设施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于是,承办法官向双方普及了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对两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说明,因两人是合伙性质,有风险共担的责任,且老张在工作时未尽到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自身对损伤后果的发生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充分说法析理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老张实际花费数目,就诉请费用逐项进行核对计算。随着赔偿项目和数额逐渐清楚,赔偿责任的划分也愈发清晰,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解开了心结,双双作出了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024年7月30日前由小张向老张赔偿各种费用共计78000元。

虽然从程序上来说,案件已经调解结案,但“案结”并非终点,“事了”才是目的。老张还没有拿到赔偿,为避免出现“一案结而多案生”的情况,承办法官积极跟进后续履行督促工作,在履行期届满前,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小张,并提醒小张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不利后果。7月18日,小张带着78000元来到法庭,提前履行了这起案件的赔偿款项,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西峡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采用全过程、多途径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最大限度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从源头减少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切实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力争让当事人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最好的诉讼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王冬)

编辑:林辉  审核 :孙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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