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检察官,这件事使我明白,个人爱好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我还在弹弓圈里现身说法,告诫其他弓友遵法守法。”8月19日上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接到被不起诉人贾某的电话,贾某感慨地说。
2023年12月份,贾某回老家与朋友聚会,与一名弹弓爱好者谈论起打弹弓的网络视频,贾某对弹弓十分感兴趣,对方便传授技巧并赠送贾某一个弹弓。随后贾某在网上购买了小钢珠、泥丸,通过打易拉罐练习弹弓射击技能。在一次练习中,钢珠反弹打到玻璃上,清脆声音让贾某感到兴奋。自此,贾某不满足于击打瓶瓶罐罐,把目光转到了路边停放的车辆。
2023年12月28日凌晨时分,贾某趁着午夜无人之际,驾驶轿车在许昌市魏都区某路段行驶过程中,摇下车窗用弹弓发射弹珠,射击停放在路边的几辆机动车车玻璃和路旁的店铺橱窗玻璃,后迅速驾车离开。事后贾某担心害怕了数天,但公安机关并没有上门找他,贾某寻思自己坐在车里,晚上又一片漆黑,应该查不到自己。抱着半侥幸半得意的心理,2024年1月8日21时许,贾某驾驶车辆在同一路段、以同样手段再次行动,射击过程中一文具店老板发现贾某,遂报警。
公安机关立即调查该路段监控,通过车辆信息锁定了贾某,在贾某工作地将其抓获,并从其驾驶的车辆上搜查出作案使用的弹弓及弹珠。
2024年7月25日,公安机关以贾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向魏都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贾某使用弹弓射击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4518元,包括6辆汽车车窗及2家商户门窗玻璃。
“一开始只是觉得射弹弓很酷,没想到逐渐上头,惹出这么大的麻烦。”贾某到案后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贾某为追求刺激,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涉嫌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贾某犯罪情节,且真诚认罪悔罪,并赔偿了8名被害人损失,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征求8名被害人意见后,拟对贾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个性不是任性,更不是失去理性。权利有边界,自由也有前提。”2024年8月6日,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基本案情、拟处理意见及理由,并现场对贾某进行法治教育,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刘成光 冯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