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员赶赴驻马店市,为申请执行人执行货款1万余元。领到款项后,申请执行人感动地说:“我本来不抱多大希望,仅仅1万多块钱,没想到执行员没有因为标的额太小而推脱,他们不但赶到外地办案,还成功为我追回欠款,非常感谢他们的付出!”
据悉,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为海鲜批发商,申请执行人是被执行人的上游供应商,被执行人多次从申请执行人处购买海鲜产品,拖欠货款共计5.95万元。申请执行人多次追要无果,遂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令被执行人支付货款,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于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执行人支付大部分货款,还有剩余1万余元未支付,且从此杳无音信。经过一番查找,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得知执行线索后,驱车前往驻马店市,将被执行人拘传,准备对其实施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表示愿意支付货款并当场支付完毕。
法院会不会因为执行标的大小而选择性执行?
法官有话说:法院无论执行标的大小均会依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尽可能多地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线索,这样法院就能够根据已有的执行手段配合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就能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法院比申请执行人更期待案件可以执行完毕。所以,不论执行标的大小,即使被执行人躲藏到天涯海角,法院都会将“老赖”绳之以法。(张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