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3600元的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员不仅圆满解决了纠纷,还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积怨。
据了解,原告苏某某与被告陈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于2023年3月通过微信向原告借款1900元,4月份向原告借款1700元,共计3600元。因双方关系较好,且原告出于对被告的信任,所以没有让被告出具借款手续。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拖再拖,一直未还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派给大孟街道调解员,收案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被告非常紧张,首先认可了借款的事实,并向调解员承诺会很快还钱,给他一点时间凑钱。调解员认为三千多块钱的借款,被告应该不会赖账。于是便通知原告,认为被告会很快还钱的。可原告并没有那么乐观,表示被告这种承诺已经无数次了,两人是同事的时候,天天盯着被告都没有偿还一分钱。调解员安慰原告,现在是诉讼阶段,被告应该不会失信的,故原告表示愿意等等。
一天天的等待,并没有等到被告偿还借款的消息,调解员多次联系被告,被告仍旧表示手头很紧张,甚至假称已经偿还。“你这不是骗原告的事了,你也在骗我呀!我是太想帮你了,才次次相信你,你欠的钱也不多,调解一下就完事了,难不成你真想上法庭呀?”调解员依然苦口婆心劝导。
其后不久,被告终于将3600元欠款还给原告,两人的关系也有所缓和,就此,该案件以当场履行完毕顺利调解。
【调解心得】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的借贷是基于友谊和信任的关系,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情,作为调解员,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心用情调解案件,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弓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