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2月27日,南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南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闫道畅详细讲解了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立足于南阳河湖保护和管理工作实际,重点进行探索与创新的工作内容。
闫道畅表示,《条例》在加强河湖保护与管理,改善水生态与水环境,发挥河湖综合效益等方面分别进行了创新举措。
明确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地位与应用。《条例》指出,南阳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编制涉及河湖的各类专项规划时,应当与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相衔接,切实保障其在河湖防洪安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供水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实际效果。
加强水文化保护和传承。《条例》首次将水文化纳入河湖保护范围,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河道以及桥、闸等水利工程建(构)筑物和遗址,助力水文化建设。
要求定期监测与清淤疏浚。《条例》指出,市、县(市)、区相关单位,应当定期监测河湖淤积情况,并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清淤疏浚计划。这一举措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淤积问题,保证河湖的行洪能力和水质安全。
建立河湖日常保洁和养护制度。《条例》要求建立河湖日常保洁、养护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完善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这有助于维护河湖清洁,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更好满足群众的亲水需求。《条例》明确在保障河湖安全的基础上,可采取建设航道港口、城市湿地公园和开辟滨水空间等措施,完善旅游休闲、船舶停泊、交通换乘等配套设施,进一步拓展河湖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居民休闲、健身、娱乐、旅游等需求,助力打造让人们满意的幸福河湖。(薛小磊/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