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罗山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运输感染松材线虫病松木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郑某最终被法院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4年9月,罗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木材厂加工院内堆放的松木疑似含有“松材线虫病”。经调查发现,郑某违反松材线虫病防治规定,多次在邻近省市收购松木后运输到罗山县境内木材厂出售。经鉴定,在木材厂加工院内提取的所有样品均含松材线虫。经罗山县林业局评估,郑某违法出售、运输疫木的行为完全具有引起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的传播扩散风险。
什么是松材线虫病?松材线虫病也被称为松树萎蔫病、松树枯萎病,素有松树的“癌症”之称。它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森林病害,主要危害松树和其他一些针叶树种,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致死性,一旦感染,松树将在短时间内枯萎死亡,给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第4号)公告划定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是松材线虫病疫区。广大群众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松材线虫病防控规定,这些事不能做:
不得私自偷砍盗伐病死松木!
不得使用病死松木及其制品!
不得擅自从疫区调入调出松木及其制品!
不得阻碍政府部门病死松树统一清理工作!
《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引起疫情的,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曾立)